2014年2月9日 星期日

[tiny] 反清復明

小寶,你是個聰明人,所以我們就用聰明人的方式說話,外面的人就不行。 韋小寶:不解? 陳近南:讀過書明事理的人,大多數已經在清廷裡面當官了。所以我們要對抗清廷,就要用一些蠢一點的人。對付那些蠢人,就絕對不可以跟他們說真話,必須要用宗教形式來催眠他們,使他們覺得所做的事都是對的,所以“反清復明”只不過是個口號,跟“阿彌陀佛”其實是一樣的。清朝一直欺壓我們漢人,搶走我們的銀兩跟女人,所以我們要反清! 韋小寶:要反清搶回我們的錢跟女人,是不是?說來說去復不復明根本就是脫褲子放屁!關人鳥事呀?行了,大家聰明人,了解!繼續! 陳近南:嗯。總之,如果成功的話,就有無數的銀兩跟女人,你願不願意去呀?
--- 同理,s/反清復明/恢復中華文化/g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多元成家方案 -- 註定要失敗

多元成家方案是台灣網路最近在吵的一個法案問題,內容可以參考這篇簡志潔:多元成家,我支持!你呢? 內容提了三個法案來解決目前台灣人的成家需求:
同性婚姻主要是將民法中婚姻與家庭的性別要件中立化(例如:將「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狹義觀之,此舉似乎僅為了讓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更積極的意義,則是去除婚姻中的性別要件,使多元性別者可以自由進入婚姻,不需要受限於生理、心理、社會的性別規範,比如:一個正在進行變性手術的人,其所締結的婚姻應該稱之為「同性婚姻」或「異性婚姻」?恐怕對當事人而言都不自在。因此徹底去除性別二元對立的概念才有可能解決跨性者所遭遇的壓迫處境。
伴侶制度則是創設一套不分性別、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的成家方式,可納入不同形式的親密關係,包括:情人、好友、姊妹…。由於人們的親密關係相當多樣,其所需求的權利義務內涵不盡相同,因此,伴侶制度的設計更強調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意願,將遺產繼承、居住安排、家務勞動、子女扶養…等權利義務安排開放給當事人協商決定,而不是如婚姻制度般,由法律規範好一整套固定框架,當事人僅能遵循。
多人家屬則是以「選擇家人」(Chosen Family)的概念擴充民法中「家」的定義,也就是說,「家」不再是以親屬關係作為必要基礎,而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在一起,無論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朋友、情人,或具有血親、姻親關係的親屬,只要視彼此為家人即能共同成家。
然後如同標題,我要說這個方案是註定要失敗的。因為就如同我們寫軟體一樣,一個 service daemon 卻跑了三個服務項目,這三個服務項目互有衝突或相抵觸,結果會發生什麼事情??

答案應該很明顯,出了問題,第一個砍掉的就是這個 daemon。 這個方案的名字叫「多元成家方案」,結果裡面提了三種不同的 solution ,沒有提示的情況下,一般人都會先試著找出裡面有問題的地方。(一般人的想法,先求不傷身體,再來求藥效),結果只要反對了其中一種 solution ,這個人就有可能會直接宣稱反對(killall 多元成家)。 

要說明一個法案(ex: 同性結婚)就已經夠累了,調整既行措施配合這個可能的變化,調整未來的行動和組織支持的力量來配合這一個法案。結果,你們提了三個?三個?!

寫軟體最怕的不是工作重(運算多),而是 code 寫的複雜,難懂,難以維護,現在三個工作並行,討論的聲音同時存在,你就要說明三個方案的可行性,調整未來行動,組織三個不同的支持團體來支持這個法案的通過。 那麼最終結果就註定是難以維護,只能選擇淘汱。

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開始


做為「程式治國」的第一篇,我當然很想說些有重點的話來表明這個部落格想講的重點。 這個部落格其實想做的,就是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去除掉「人」的因素,留下真正該做的事情。 當然你可以問,這是一個「人」的社會,要怎麼去除掉「人」的因素呢? 這是一個好問題,可是就如同我們寫程式一樣,如果一開始就考慮最複雜、變數最多的部份,那麼一定沒有什麼事情做得完,所以我們先考慮該做什麼事情,再來考慮要怎麼做這件事情,最後思考例外狀況。 做事一定是假設每個人都是合法聽得人話的公民,然後再來限制那些聽不懂人話的,最後防杜那些聽不懂人話又很聰明的混蛋。 當然這一切都是機制,一切都是嘴砲,可是哪有寫程式之前不先想一下自已要什麼,自己怎麼走,不嘴砲一下的?所以既使是嘴砲,都有嘴砲的價值存在。

重點還是我們怎麼實行這些嘴砲。這個部落格希望先把 spec 寫出來,這樣,日後我們如果能開始實行,或著有別的程式設計師得到實行的機會,就會更有方向。